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7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步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生侠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709,490.58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856,975.74元。根据《公司法》及《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85,697.5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2,106,139.3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874,102.4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874,102.4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20,000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373,500股扣除52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79,853,5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395,6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半年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价值减损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等,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587,138.21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合同资产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3、长期应收款一一逾期账龄组合的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4、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四)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587,138.21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5,587,138.2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经营过程中可能形成不良资产的客观实际,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6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忻怡
联系电话:0571-88063683
电子邮箱:chkj@hzchkjgf.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601室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6”,投票简称为“楚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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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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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4年9月10日16:00之前送达或邮寄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