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4-48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4年上半年,广东省用电需求稳步抬升,1-6月份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为4,134.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9.1%,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4.9个百分点,高于第三产业及居民生活用电之和。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539.0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84%。
根据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数据,2024年广东省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2,431.1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5.64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15.93%;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售电均价为539.50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52.36元/千千瓦时,降幅为8.85%;营业收入2,607,879万元,同比下降226,205万元,降幅7.98%。
报告期内,受益于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新机组建成投产,公司上网电量实现同比增长。公司充分把握当前燃料价格回落的有利条件,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加强融资成本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综合施策有效对冲了电价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0,294万元,同比增加4,640万元。其中,公司煤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30,580万元;气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4,373万元;水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015万元;新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9,843万元;公司本部投资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21,14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公司共计拥有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约577.85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约220.15万千瓦、陆上风电约119.34万千瓦、光伏发电约238.35万千瓦;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新能源装机83.45万千瓦,其中风电60万千瓦,光伏23.45万千瓦;在建新疆莎车光伏项目等合计装机容量325万千瓦;完成决策拟建及签订收购协议的项目233.5万千瓦;公司已核准备案及已取得指标的新能源项目规模约620.4万千瓦。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加快能源转型的发展大势,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通过自建和收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项目资源,全力推进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电企业。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4-46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郑云鹏董事长、梁超董事、李方吉董事、李葆冰董事、贺如新董事、陈延直董事、毛庆汉董事、张汉玉独立董事、吴战篪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赵增立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5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梁超、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考核评价结果及整改完成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为畅通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债券发行灵活性和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具体注册与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项如下:
(1)注册与发行方案
①注册与发行主体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主体为本公司。
②注册品种
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含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③发行品种、额度及期限
本次注册采取统一注册模式,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顺利获批后,在发行阶段,再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每期发行品种、额度和期限等要素。
④募集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等符合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⑤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到期为止,孰晚为准(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
(2)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注册与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多品种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决定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调整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具体发行规模及期限、品种、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付保护措施等与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决定聘请、解聘或调整为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③办理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④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⑤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各项申报材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如监管部门对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⑥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⑦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到期为止,孰晚为准(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的议案》
为有效落实“双碳”工作,积极贯彻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广东粤电惠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新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建设、经营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62,609万元以内,项目资本金按照20%比例约为52,522万元,由惠新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出资,其中我公司按照85%股比需出资44,643.7万元,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需求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规划建设2套460MW级(F级改进型)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已于2023年8月获得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核准批复。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惠州市负荷增长需求,对增强负荷中心的电源支撑、优化电网输送潮流、缓解当地用电和电网输电压力发挥积极作用。本次项目投资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优化电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重要意义。
项目在后续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工程建设风险、电价热价波动风险、燃料价格风险等。公司将科学做好项目工程管理、生产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供热市场研判及应对,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郑云鹏、梁超、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张存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郑云鹏、梁超、李葆冰、贺如新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方吉为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推荐;张存生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上述公司均为我公司股东。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赵增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4-49)。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董事会还研究了《2024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重点工作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查意见;
4、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郑云鹏先生,1968年10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计划处干部、基建科科长,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兼广东粤电环保工程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兼广东粤电环保工程管理公司总经理,黄埔发电厂厂长、党委书记、粤华发电公司总经理兼任花都天然气热电公司总经理,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郑云鹏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郑云鹏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梁超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黄埔发电厂维修部热机分部主管、生产维修部发电商务分部主任、维修部部长、设备管理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生产经营部部长,广东粤电西部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兼粤黔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贵州粤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厂长。
梁超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梁超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方吉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工学学士,天津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前湾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战略发展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李方吉先生为本公司股东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推荐,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李方吉先生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李方吉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葆冰先生,1974年9月出生,陕西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州市岭南国际企业集团公司预算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经营部总监,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深圳天鑫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党支部书记。
李葆冰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李葆冰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贺如新先生,1976年7月出生,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曾任汕尾电力工业局人事科调配专责、办公室秘书,广电集团汕尾供电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主管;汕尾发电厂筹建组综合部专责、综合部负责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综合部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兼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兼董事会秘书、生产经营部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工作分部经理、资本运营分部经理、法律事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贺如新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贺如新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存生先生,1968年1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广州珠江电厂生产管理部经理、检修部经理、安健环部经理、副厂长、厂长,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控股电力业务副总裁、总裁,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张存生先生为本公司股东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张存生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汉玉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深圳华菱德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首都经贸大学讲师、中国证监会处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平安证券副总经理。
吴战篪先生,1975年10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现任暨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财政厅和国资委专家,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暨南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
才国伟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制度经济学论坛理事,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数字经济与政策研究院院长。
赵增立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热物理专业博士,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研究室主任。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4-47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杨海监事会主席、许昂监事、施燕监事、黎清监事、沙奇林独立监事、马晓茜独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杨海、施燕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上述非独立监事候选人杨海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施燕为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上述公司均为我公司股东。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一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沙奇林、马晓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介
杨海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广东省梅州市财政局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审计厅财政金融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杨海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杨海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燕女士,1977年12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分部专责、主任专责、综合分部经理。
施燕女士为本公司股东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施燕女士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施燕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杨海先生、施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
沙奇林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一级律师,武汉工学院硕士。现任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入库专家;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广东省涉外领军人才库成员;海南国际仲裁院、肇庆仲裁委和茂名仲裁委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等职务。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金融财政组),武汉工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中国寰岛集团公司投资与发展部负责人、集团副总工程师、境外上市领导小组综合组长。
马晓茜先生,1964年3月出生。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授,工程热物理专业博士。兼任广州市能源学会理事长,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理事长,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等职务。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系主任、副院长,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沙奇林先生、马晓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4-49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2024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9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9月9日,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4年9月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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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24-46、2024-47)。
(四)特别指明事项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2)、《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3)、《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4)、《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5)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监事2名、独立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雯、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huangxiaowen@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1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2)提案2、提案3、提案4、提案5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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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2)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3)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4)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④《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提案5)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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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