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2024-48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半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4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黄昊先生,财务总监任全胜女士及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刘智祥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准则出具了审阅报告。

1.6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以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A股和H股总股本25,039,944,56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25,679,057.52元。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次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2,761,161,813.14元,申万宏源证券的其他

财务数据参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十、(一)”。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参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九节、六41”。本报告期内实现的归属于除本公司之外的该工具持有者的可累积分配收益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的“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母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母公司数据计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4公司股东数量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2.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2.7.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注: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于2024年3月8日完成全额回售、付息并摘牌。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于2024年8月4日到期兑付本息并摘牌。

2.7.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值-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值-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10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刘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46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8月16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由刘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其中张宜刚董事、朱志龙董事、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视频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A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度财务报表,截止2023年12月31日,集团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786,799,567.41元,加上202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净利润人民币1,738,423,410.77元,扣除实施2023年现金分红人民币1,402,236,895.36元,集团母公司2024年6月末未经审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3,122,986,082.82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28,071,818.55元。

为更好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A股和H股总股本25,039,944,56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25,679,057.52元。现金股利总金额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次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4-47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8月20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