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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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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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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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4-04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毅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二、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同意《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4一04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银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二、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安彩高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4一04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1号)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356,5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7,999,952.8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543,918.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0,456,033.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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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与相关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前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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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33,360,904.82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769,959.03元,合计置换总额为734,130,863.85元。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中原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5月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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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1号)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356,5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7,999,952.8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543,918.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0,456,033.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3年1月18日,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前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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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8111101012301567842、中信银行:8111101011801576294)存在委贷存续业务,将变更为一般账户保留使用。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结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金额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77190180801988886、招商银行:371900008410503)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将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8111101012301567842、中信银行:8111101011801576294)变更为一般账户保留使用。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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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人民币68,096.01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许昌安彩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