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80 公司简称:辽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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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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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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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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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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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详见“第三节 四(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振华石油
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0年4月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辽港股份”)与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石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沥青”)以及北方石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设立了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储运公司”),现公司计划按照20%的出资比例为大连储运公司向振华石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以满足大连储运公司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延续手续办理需要。
● 根据辽港股份持股大连储运公司20%计算,应承担1.65亿元人民币赔偿责任;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大连储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 振华石油非本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交易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0年4月,辽港股份、振华石油、北方沥青以及北方石油共同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设立了大连储运公司。因大连储运公司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INE”)签订的交割仓库协议书将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根据INE对申请设立或延续原油期货交割仓库企业的统一要求,需大连储运公司股东方向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证明文件后,方可批准大连储运公司延续原油期货交割仓库申请。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原油期货交割库延续工作,大连储运公司拟采取以振华石油(大连储运公司控股股东)对该担保事项承担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担保事项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形式完成此担保事项,即单独以振华石油名义向INE出具担保证明文件。但振华石油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12月印发的《担保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子企业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应由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条款,使得振华石油无法进行超额担保。因此,辽港股份需按照出资比例(20%)向振华石油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实质为对大连储运公司申请延续原油交割库资质的担保。
上述反担保的担保期限:交割仓库协议书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共计四年,以及合同结束之后的追溯期三年,共计七年;担保金额:以最大风险100万桶交割库原油全部湮灭为上限,按照原油价格824元/桶计算,货值约8.24亿元人民币,根据辽港股份持股20%计算,应承担1.65亿元人民币反担保赔偿责任。
同期,北方沥青和北方石油也就上述事项按照各自对大连储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振华石油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额分别为2.14亿元、2.06亿元。
(二)公司就本次反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8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3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监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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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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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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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反担保的担保期限:交割仓库协议书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共计四年,以及合同结束之后的追溯期三年,共计七年。
担保金额:以最大风险100万桶交割库原油全部湮灭为上限,按照原油价格824元/桶计算(期货市场近四年最高价。数据来源:新浪网)货值约8.24亿元人民币,根据辽港股份持股20%计算,应承担1.65亿元人民币赔偿责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大连储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开展的原油期货交割库业务增加了上市公司相关货种的运量,提升了上市公司相应的收益及行业内竞争力,提高了本公司在期货交易市场的知名度;同时,开展原油期货交割库业务还增强了公司与各股东方在相关领域的业务协作,实现了上下游联动,最大程度发挥了期货交割效益,夯实了长期互利共赢的合作基础。鉴于以上,公司为振华石油提供反担保是必要且合理的。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8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大连储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开展的原油期货交割库业务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收益,本次公司计划按照20%的出资比例为大连储运公司向振华石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以满足大连储运公司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延续手续办理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计公司之前担保余额及本次担保事项协议签订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378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6.0亿元的0.51%,占总资产563.5亿元的0.36%。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4年8月30日
会议方式:辽港集团109会议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年8月19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人数:5人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4人、授权出席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匡治国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崔贝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出席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崔贝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4年8月30日
会议方式:辽港集团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年8月16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9人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授权出席董事1人。董事杨兵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债券事项的补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志贤、李国锋、王柱、魏明晖、李玉彬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5次会议、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三项财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财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上网及备查附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