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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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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金开新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金开新能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215,091.0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4,377,710.53元。为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截至 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40.38%。

2、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148,478,785.62元(含印花税及交易金等费用)。综上,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45,211,280.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85%。

3、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4年8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情况:2024年8月份,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37,111.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83.06%,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和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0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2024年8月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发生情况

2024年8月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37,111.22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3.06%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从事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并表范围内新能源电站的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注:1、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结算电量因涉及会计收入暂估,与实际收入略有差异;

3、上网电价加权均价(含补贴)为上网结算电价与新能源发电相关国补、省补、竞价补贴的综合平均结算电价;

4、因不同地域、不同类型项目公司的生产数据统计时间与电费结算过程中电量结算周期存在差异,导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与结算电量之间存在差异;

5、华中地区第二季度上网电量大于发电量主要为储能设备调用导致。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215,091.0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4,377,710.53元。为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截至 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40.38%。

2、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148,478,785.62元(含印花税及交易金等费用)。综上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45,211,280.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85%。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30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白瓅琨监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起开始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906,9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后的金额2,674,131,517.90元于2022年10月26日存入发行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2000100000000000111银行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对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2,674,131,517.90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22年11月23日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指定以下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户已于2023年4月18日注销,账户余额20,443.3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已于2023年10月11日注销,账户余额40,834.7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账户已于2023年12月5日注销,账户余额145.47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5,768.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 2022年12月0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5,768.96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相关款项支付方式、进度情况,结合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4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归还1.20亿元,余额为2.80亿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40.72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拟以自筹资金建设原募投项目“峄城区20MW综合立体开发光伏发电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2,674,131,517.90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724,282.59(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407,235.31元。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240,049.52万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28,000.00万元;截至期末,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28,000.00万元。累计投入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超过募投资金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总额28,540.52万元,期末投入进度为136.38%,主要由于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章节部分内容。

注3:于2024年6月30日,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并网容量为124.23MW,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预计该项目预计于2025年6月底之前完成建设。;于2024年6月30日,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容量为54.2MW,公司于2026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预计该项目预计于2025年6月底之前完成建设。

注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仅披露相关募投项目的全运营周期的内部收益率,与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5: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为-10,065.18万元,主要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明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