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73 公司简称:宝胜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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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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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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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30日上午10:3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马永胜先生、张航先生、卢之翔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王益民先生和裴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生长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编制和审核程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本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4年8月30日下午15:0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董事会编制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