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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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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的变更

孙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名贾子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补选贾子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贾子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列示和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对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关于列示和披露要求,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存货”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的期末账面价值;在“无形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开发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正在进行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金额。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本规定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数据资源相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7.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政策,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55.14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40.7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44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7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增加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507.86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90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498.9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4)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子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4)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