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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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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举办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4-03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举办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周四)13: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第1.00项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逐项表决,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2.00项议案及其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

邮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谢海霞、刘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8”,投票简称为“富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各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上述委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