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8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尚需事前获得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意见,因此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是否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17,730.02万元,资产负债率114.49%。流动性发生困难,导致“16景峰01”债券逾期,以及缺乏必要的生产经营现金。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合并报表收入、利润主要来源的重要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于2023年11月经法院受理进入清算程序,致使主营业务萎缩。前述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情况
2023年度公司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2023年度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暂未完全消除。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因2023年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7、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2024年7月1日支付“16景峰01”的本息,本金为2.9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景峰01”的到期本息。上述逾期债务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排除由于债务逾期,公司将面临支付滞纳金、诉讼、仲裁费用、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潜在风险,届时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8、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7月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法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自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发出债权申报事项说明。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含当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景峰医药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常德中院裁定受理景峰医药重整后,在正式重整程序内继续申报债权。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为顺利推进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者。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为方便意向投资人准备材料、进行内部决策,吸引更多意向投资人参与,保障各方参与预重整投资的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预重整投资报名期限,报名截止时间由2024年8月8日延长至2024年8月15日,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由2024年8月15日(含当日)延长至2024年8月22日(含当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截止日期及《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期由2024年8月20日下午五点延长至2024年8月25日下午五点;如提前截止的,将另行通知。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确定预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截至2024年8月15日,共有4家投资人(联合体按1家计算)提交报名材料。截至2024年8月25日,共有1家投资人(联合体按1家计算)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2024年8月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依法审查已申报债权、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及相关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尚需事前获得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意见,因此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是否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17,730.02万元,资产负债率114.49%。流动性发生困难,导致“16景峰01”债券逾期,以及缺乏必要的生产经营现金。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合并报表收入、利润主要来源的重要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于2023年11月经法院受理进入清算程序,致使主营业务萎缩。前述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情况
2023年度公司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2023年度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暂未完全消除。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因2023年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7、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2024年7月1日支付“16景峰01”的本息,本金为2.9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景峰01”的到期本息。上述逾期债务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排除由于债务逾期,公司将面临支付滞纳金、诉讼、仲裁费用、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潜在风险,届时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8、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