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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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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169,271.1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91,445,008.30元,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008,863.84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15%,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相应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满足授权条件下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业务发展、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170,8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60.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2年9月27日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6,643.3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87,900.00万元。

注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开户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于2023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科技”)作为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2023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派鑫科技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止2022年10月 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2]E147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01.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2年实际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置换1,701.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12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3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需扩大公司经营范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008,863.84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9月17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研发大楼。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传真:0510-8558523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008,863.84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