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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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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00 公司简称:佳禾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om.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g9LVsEokE0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ograin.cn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2、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柳新荣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代)柳新仁先生、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9LVsEokE0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3497711-836

传 真:0512-63497733

联系邮箱:ir@cograi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om.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1-6月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渠道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区域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4年1-6月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3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257,312.50 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9,488,030.66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30,718.16元)后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420,855,187.5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开立南通佳之味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具体事宜。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鉴于公司“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已经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至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专户进行使用,并为“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因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5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报告期内,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未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已经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84.24元转至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专户进行使用,并为“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2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月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0人)。

会议由董事长柳新荣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