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69 公司简称:正和生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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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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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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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4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57)。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4-058)。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05.68 万元(增加利润),资产减值损失-1,837.41万元(减少利润),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计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531.73万元(减少利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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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即按照金融工具减值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经测试,2024年上半年公司计提与转回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305.68 万元(增加利润),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1 对于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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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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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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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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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长期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原则,根据所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2024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37.41万元(减少利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4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1.73万元,减少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31.73 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及微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蕾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4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57)。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4-058)。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就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71.111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共计募集资金61,595.9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350.00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5,615.00万元,前期已预付26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980.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99.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88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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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5,552.26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52.26万元差异系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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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项目将为实现“以智慧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使命,进行智慧科技、产业运营业务的战略咨询规划,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带动现有业务的发展;进行内控与供应链的改革创新咨询,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持续增长的经营目标。因无法区分、量化战略和管理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系为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培养现有研发人员并引进国际专家合作,吸引行业国内外的优秀研发人才及国际合作的方式,形成科技成果创新,使公司核心产品契合市场长期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保证公司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技术的先进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凸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信息化建设项目能提高公司在每个环节中的运营效率,使公司能在行业中取得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有助于减少运营成本,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因无法区分、量化信息化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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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