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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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4-04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27,272,727股至54,545,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3.87%至7.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7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67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9%,最高成交价为5.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元/股,交易金额为38,229,959.8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4-05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14家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沙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24年8月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0410000229-2024年湖里(保)字0126号),为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于2024年8月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厦营业额保字2024709号),为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800万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2024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⑦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⑧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2024年8月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592XY240712T00014311),为子公司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9,000万元。

(2)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追讨债务及实现质权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期间:《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子公司为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于2024年8月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4)信银泉晋字第20240805568023号),为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2)质押财产:存单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注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47,637.45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41%;实际担保余额为26,475.06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0410000229-2024年湖里(保)字0126号);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厦营业额保字2024709号);

3、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592XY240712T00014311);

4、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4)信银泉晋字第20240805568023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