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然股份”或“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36 号),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张新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张新宇:
经查,你作为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在2023年卓然股份定向增发时,出具《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宇后续关于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Ltd.的业务重组安排的承诺》,承诺2023年年底前转让或由卓然股份收购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Ltd.。你未能在2023年年底前履行承诺,且履行期满前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期限延期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
为维护市场秩序,治理承诺失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公司已于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 Ltd.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公司正在履行中国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等法律程序,后续将持续加快推进收购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 Ltd.100%股权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意识,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努力防微杜渐。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与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全面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的同时,高度重视合规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