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D级基金份额变更
收益分配原则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4日起,变更本基金D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代码:021907)的收益分配原则,同时根据基金实际运作修订《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变更收益分配原则的具体内容

变更前,本基金D级基金份额采取“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收益分配方式,即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变更后,本基金D级基金份额将与A级、C级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保持一致,采取“每日分配、按日支付”的收益分配方式,即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

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仍采取“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事项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D级基金份额变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本公告仅对本次修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访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服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附件: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丰晋信货币

市场基金取消C级基金份额累计持有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4日起取消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的累计持有限额。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C级基金份额累计持有限额

自2024年9月4日起,本基金取消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数量上限500万份的限制。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的,不再受累计持有限额限制。

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公司有权对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的累计持有限额等规则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2、重要提示

(1)本基金取消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C级基金份额累计持有限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次修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访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服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