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2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4-035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影响现金流量表;影响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不影响现金流量表。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本次更正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三季度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5万元和1,051.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64,670.02万元和63,330.74万元,总资产分别为114,951.83万元和107,469.35万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更正涉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和2023年10月28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三季度报告》文件,近期本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数据自查后,发现前期代加工业务成本归集不完善,导致会计核算需作差错更正,上述报告中相关数据更正。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1. 2024年9月3日,公司在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以信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董事长熊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24年9月3日,公司在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以信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更正,本次更正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相关科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的数据如下。

(一)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更正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要财务指标

(二)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更正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对2023年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更正

1、2023年7-9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023年1-9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更正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对应报表季附注调整情况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

2、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9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