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4-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24年8月3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00止。

2024年9月3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2,976,885.97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5,422,618.92份的54.9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969,342.96份基金份额同意;7,543.01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99.75%,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9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1、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授权办理本次终止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条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安排5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转换转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选择期内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对于在赎回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在赎回选择期结束之后进入清算程序。

3、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10日。自赎回选择期届满的下一自然日即2024年9月11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关于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赎回选择期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已于2024年9月4日发布了《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为了使投资者充分知悉本次赎回选择期的相关安排,现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赎回选择期相关安排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相应安排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作为赎回选择期,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但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转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此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以及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赎回选择期内豁免本基金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等限制,并据此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仍将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的赎回费率支付赎回费。赎回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就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就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11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收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二、请投资者关注赎回选择期相关安排并根据需要及时办理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ramc.com.cn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