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8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6.8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9.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2.4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申请融资,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和3,000万元,期限6个月,上述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和6,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共计7,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泰达能源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4,999万元,期限6个月,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9,998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4,999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分别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东丽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东丽支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武清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武清支行”)申请融资,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和27,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为泰达能源、泰达洁净和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217,000万元、10,000万元和15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泰达洁净和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204,997万元、2,872万元和100,019.05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216,996万元、3,872万元和137,019.05万元,泰达能源、泰达洁净和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4万元、6,128万元和20,980.9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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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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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刘曰帅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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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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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洁净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泰达洁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1,355,377,566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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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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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总额为156,277.45万元,另以持有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廊坊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2)担保金额:4,000万元,3,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4,999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泰达洁净向渤海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渤海银行签署《保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泰达环保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农发行东丽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 公司与农发行武清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担保金额:27,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3. 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保证式反担保,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9.2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6.8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