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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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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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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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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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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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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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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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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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其他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张晓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