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及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公告

2024-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及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金额:3,100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22,000万元(含续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余额151,9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否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4%,本次担保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6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38 亿元,授信额度在年度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公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不改变 2024 年度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将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100万元调剂给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调剂后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1,000元。列示如下:

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年度预计时,资产负债率19.34%,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9.49%,故调剂额度时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二)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担保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1,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24%,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