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9月2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审计委员会成员
王宇航(主任委员)、蒋红珍、邹梦华
变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
王宇航(主任委员)、蒋红珍、李东
本次变更后,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邹梦华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改由公司非独立董事李东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