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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半导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太极半导体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太极半导体提供的担保余额3.1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就上述担保事项完成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签署。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不超过10,843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不超过39,157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给予太极半导体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5亿元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843万元,可为太极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授信续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2,157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启明路158号建屋1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孙鸿伟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72,210.8475万元人民币

6、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940601875249

7、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封装、测试生产半导体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子元器件批发;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太极半导体85.06%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太极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太极半导体剩余14.94%股权。

9、太极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太极半导体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为:

鉴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以下简称“贵行”)和太极半导体(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签订了编号为510XY240725T000073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3、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转让

无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否确定,贵行将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最高额担保从权利均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人。

本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确定后,贵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本保证人担保从权利也部分随之转让,贵行以未转让部分债权与受让人依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本保证人的担保权益;本担保书担保的债权确定前,贵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担保权益也部分随之转让,原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贵行主债权最高额相应减少(即原最高额担保的贵行主债权最高额扣减已转让部分债权金额),待贵行未转让部分主债权确定后,贵行以未转让部分债权与受让人按债权金额共同享有对本保证人的担保权益。

5、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及纠纷,保证人同意采取《授信协议》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6、本担保书的生效

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7,18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6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7,18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6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