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4-048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吴德军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吴德军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
吴德军先生简历
吴德军,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通亚振东方家具有限公司精益生产专员,细作加工主管,木作车间主任,现任公司智造中心副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吴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4-045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30-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提名高伟先生、高银楠女士、钱海强先生、谢兴盛先生、余继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谢兴盛先生、余继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4-044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德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参会监事3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曹永宏先生、陈菊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4-047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博物馆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
至2024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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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桥
电话:0513-84296002
传真:0513-84295688
邮箱:business@az.co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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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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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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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4-046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一)提名高伟先生、高银楠女士、钱海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谢兴盛先生、余继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曹永宏先生、陈菊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 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江苏省第三批产业教授。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曾荣获“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称号、“上海市轻工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担任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上海家具协会会长、江苏省家具协会副会长、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世界绿色投资贸易促进会理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家具制作技艺(海派家具制作技艺)传承人。
高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高银楠女士为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高银楠,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上海亚振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银楠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高伟先生为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钱海强,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南通亚振东方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制造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钱海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兴盛,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历任江西省乐安县鹏洲乡政府科员,南益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泉州分所高级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总监,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会计师,现任浙江艾波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禹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谢兴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余继宏,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荣获上海市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个人、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申教名匠”等荣誉。历任南京林业大学木工工业学院室内设计系教师、副主任,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产品设计系教师、副主任,第44/45/46届世界技能大赛精细木工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现任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产品设计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精细木工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兼教练组长。
余继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永宏,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高级职称,上海交通大学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EMBA、管理心里学EMBA。历任上海亚振家具厂厂长助理,江苏亚振生产总监、研发中心总监、亚振定制总经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监事、总工程师。
曹永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陈菊梅,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南通直营副总经理,现任南通直营总经理。
陈菊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