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4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陆鸿远”)、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北京”)、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泽通”)、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上海”)、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芯”)及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启兴”)
● 本次担保金额:元陆鸿远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创思北京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鸿远泽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00万元;创思上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鸿远苏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鸿立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鸿启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68.4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立芯、鸿启兴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远苏州、鸿立芯、鸿启兴分别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4,500万元、1,500万元;为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4,000万元、1,100万元;公司为鸿立芯、鸿启兴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1,000万元;公司为上述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远苏州、鸿立芯及鸿启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现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将符合担保调剂条件的创思北京、鸿远泽通的担保额度调剂至鸿立芯、鸿启兴,具体担保额度调剂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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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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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6996447300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元陆鸿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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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483939766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淑娟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创思北京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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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TEH29X
成立时间:2020年7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淑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远泽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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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564777675P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2弄1号501-1室
法定代表人:宫洪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电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创思北京持有100%股权。
创思上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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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F6DP4Y
成立时间:2016年2月3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吕梁山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盛海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电子材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远苏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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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名称: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M3RE3K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3号B幢3层
法定代表人:罗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鸿立芯100%股权。
鸿立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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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1RTWRX5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3号B幢3层
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鸿启兴100%股权。
鸿启兴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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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债务人: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远苏州、鸿立芯、鸿启兴
3、担保金额:元陆鸿远为人民币8,000万元;创思北京为人民币5,000万元;鸿远泽通为人民币5,000万元;创思上海为人民币1,000万元;鸿远苏州为人民币5,000万元;鸿立芯为人民币4,500万元;鸿启兴为人民币1,5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债务人: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
3、担保金额:元陆鸿远为人民币2,000万元;创思北京为人民币4,000万元;鸿远泽通为人民币1,1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债务人:鸿立芯、鸿启兴
3、担保金额:鸿立芯为人民币2,000万元;鸿启兴为人民币1,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03,118.4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68%,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16,568.4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