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天鼎证券投资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鼎证券投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4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天鼎证券投资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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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天鼎证券投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天鼎证券投资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天鼎证券投资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天鼎证券投资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天鼎证券投资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务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天鼎证券投资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天鼎证券投资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天鼎证券投资办理上述相关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天鼎证券投资的规定为准。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天鼎证券投资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天鼎证券投资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货币基金在天鼎证券投资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上述非货币基金在天鼎证券投资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天鼎证券投资规定为准。
2、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务;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2只基金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3、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4、投资者在天鼎证券投资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天鼎证券投资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天鼎证券投资的相关公告。
5、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5-962155、025-66001163
网址:www.tdtz888.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挖财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
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财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4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挖财基金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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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挖财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挖财基金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挖财基金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挖财基金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挖财基金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务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挖财基金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挖财基金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挖财基金办理上述相关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挖财基金的规定为准。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挖财基金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挖财基金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货币基金在挖财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上述非货币基金在挖财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挖财基金规定为准。
2、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务;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2只基金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3、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4、投资者在挖财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挖财基金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挖财基金的相关公告。
5、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厦门鑫鼎盛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鼎盛”)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4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厦门鑫鼎盛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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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厦门鑫鼎盛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厦门鑫鼎盛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厦门鑫鼎盛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厦门鑫鼎盛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厦门鑫鼎盛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务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厦门鑫鼎盛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厦门鑫鼎盛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厦门鑫鼎盛办理上述相关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厦门鑫鼎盛的规定为准。
自2024年9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厦门鑫鼎盛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厦门鑫鼎盛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货币基金在厦门鑫鼎盛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上述非货币基金在厦门鑫鼎盛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厦门鑫鼎盛规定为准。
2、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开通转换业务。
3、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务;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2只基金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4、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5、投资者在厦门鑫鼎盛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厦门鑫鼎盛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厦门鑫鼎盛的相关公告。
6、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7、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33-789
网址:www.xds.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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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
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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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所称申购含定投。
②本次大额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调整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9月10日起调整机构投资者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含定投)、大额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即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关于每一类基金份额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应等于或低于2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关于任一类基金份额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高于20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可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本次大额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调整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限制仍然适用本基金管理人2024年6月7日发布《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限制投资者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即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关于本基金每一类基金份额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应等于或低于100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关于任一类基金份额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高于10000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
(3)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投)和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投)和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5)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话费),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