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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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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减资方式处置参股子公司华瑞网研35%股权的议案》

为推动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以减资的方式处置持有北京华瑞网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网研)35%的股权。本次公司减资退出华瑞网研的交易价格为925.575万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瑞网研的股权。

(1)减资标的概述

公司名称:北京华瑞网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90398610

法定代表人:马燕黎

注册资本:1538.4615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13号楼一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箱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乐器零售;润滑油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文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价格拟以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资产法确定的评估值2,644.50万元为基准,根据华瑞网研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及股东要求,股东泰尔信通、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郭波及李晖决定减资退出其持有华瑞网研的全部股权,并以退出各方所对应的股权比例为乘数,乘以最终交易价格计算得出各自退出金额并签署相关减资协议书。因此,本次公司减资退出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为925.575万元。

(3)本次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经初步测算,此次减资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53.58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国安睿博20%股权的议案》

北京辉盛信和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西藏国安睿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睿博)20%股权。为有效开展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行使优先购买权。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审计和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确认,公司拟以1元对价收购标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国安睿博100%的股权,实现全资控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国安·海岸”项目购买方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为加速销售和催收按揭回款,根据银行按揭业务审批要求,控股子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担保期至购房人取得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并办妥正式现房抵押担保。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1)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9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6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体育文化)的全资子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发)、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鑫实业)共同开发“国安·海岸”项目。

为加速销售和催收按揭回款,根据银行按揭业务审批要求,海南高发、同鑫实业拟对上述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担保期至购房人取得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并办妥正式现房抵押担保,海南高发、同鑫实业拟与海南农商银行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国安·海岸”项目购买方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为购买“国安·海岸”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海南高发、同鑫实业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3.4亿元

3.担保期限:至购房人取得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并办妥正式现房抵押担保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高发、同鑫实业对“国安·海岸”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控股子公司海南高发、同鑫实业为购买“国安·海岸”项目房屋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合计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阶段性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5.47%。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4,017.2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6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9)、《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等相关公告。

3.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议案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0日、21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薇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guoan@citicguoaninfo.com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有效期自授权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6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61)。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