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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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所属部分上市公司
2024年中期集体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202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所属部分上市公司

2024年中期集体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活动主题:传递“新”声“质”驭未来一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所属部分上市公司2024年中期集体投资者交流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17: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和视频直播

根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统一安排,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其控股的其他6家上市公司共同参加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所属部分上市公司2024年中期集体投资者交流会。本次集体投资者交流会以“传递‘新’声‘质’驭未来”为主题,旨在通过全面、准确的业绩展示与沟通,向投资者清晰传达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增进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推动上市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17:3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召开方式:现场交流和视频直播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交流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刘榜劳先生,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孙岩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晓芳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17: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观看本次业绩说明会视频直播。

(二)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office@hqt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复。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17-6347288

邮箱:office@hqtc.com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光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唐伦科、张亚昌、邹晓丽、徐斌、王广昌、刘景伟、刘洪川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晓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华、陈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