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 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谢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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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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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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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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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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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及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 2 及议案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可夫、廖树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并均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内容。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陈晓杰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晓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陈晓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陈晓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晓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金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韩金龙先生、贾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金龙先生及贾松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韩金龙先生、贾松先生、文侨先生,其中韩金龙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裴斐先生、韩金龙先生、李向宏先生,其中裴斐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文侨先生、韩金龙先生、李向宏先生,其中文侨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李向宏先生、贾松先生、裴斐先生,其中李向宏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裴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四、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陈晓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晓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
1、总经理:贾松先生
2、副总经理:谢强先生、李毅先生、卢国杰先生、秦磊先生、韩迪先生、尹栋先生
2、财务总监:谢强先生
3、董事会秘书:谢强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秘书谢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贾松先生、李毅先生及卢国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谢强先生、秦磊先生、韩迪先生及尹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晓平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晓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七、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黄帅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帅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简历详见附件。
八、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001062
电子邮箱:ir@uwlaser.com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综合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王金平女士,中国国籍,199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申报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金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强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年9月至1992年8月,任衡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财务处会计;1992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经理;2001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深圳奥沃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市建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4月至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谢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6,69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磊先生,中国国籍, 1982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3月,任深圳市盈洲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软件经理、电气软件总监、新能源装备事业二部总监、新能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秦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6,94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迪先生,中国国籍, 1994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9年3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人事总监、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韩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金龙先生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栋先生,中国国籍, 1982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6月至2009年12月,先后任华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员、课长、副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金科基电子有限公司加工部经理;2011年10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华北销售总监、通用自动化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尹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帅宇先生,中国国籍, 1984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黄帅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