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3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上海微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瑆)拟向上海嘉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唐)销售人工智能高性能算力服务器,并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合同总价为3.43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由公司新设立仅3个月的子公司上海微瑆实施,且交易内容涉及人工智能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销售及安装调试等服务,与公司主营的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业务、饮用水业务不存在相关性。关注到,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5亿元,净利润-0.2亿元,净利润亏损且收入远低于3亿元,可能存在财务类退市风险。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资质、人员安排、场地设施、技术储备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实施相关交易的能力,是否为规避财务类退市风险临时构造的贸易类合同;(2)本次交易的结算方式、收入确认时点、方式以及相关依据,并结合公司承担的主要责任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逐条对照并说明公司所开展的上述业务是否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是否属于需进行营业收入扣除的业务类型,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二、公告及工商信息显示,本次交易涉及金额较大,但交易对方上海嘉唐成立于2021年11月,注册资本8000万元,但未实缴出资,参保人数为0。同时关注到,公司子公司上海微瑆总经理李伟刚前期被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公司补充披露:(1)交易对方上海嘉唐的经营情况、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说明上海嘉唐支付合同款的资金来源、是否有能力与公司开展有关业务;(2)上海嘉唐股权结构、穿透出资情况、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核实上海嘉唐及有关人员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候选人李伟刚、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
三、公告显示,根据合同约定,本次交易无预付款,上海微瑆整机组装完成后并送往上海嘉唐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为双方签订合同后4周内,上海嘉唐需在清点数量达到126台整机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并在结清货款后验收。
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合同对应的产品类型、定价模式和依据、毛利率水平,说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及是否符合商业逻辑;(2)如上海嘉唐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公司将如何处置相关货物,是否存在存货减值或灭失等风险;(3)结合相关违约责任与约束性条款,说明如交易对方未能遵循相关约定,公司是否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并结合上述问题回复情况充分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在收到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