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迎升级 对重点领域拟强化管控力度
◎记者 王彦琳
上海证券报记者9月10日从业内了解到,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研究修订了《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从制度层面对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进行了总体规范,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据悉,现行规范共6章41条。规范修订稿共9章66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对规范架构进行梳理优化,完善框架结构。例如,将规范调整划分成9个章节,在现行规范基础上增设了“第三章 风险偏好及指标体系”“第五章 子公司风险管理”和“第六章 专项领域的风险管理”3个章节,分别对证券公司风险偏好及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求进行了细化,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境外子公司风险管理进行了细化和强化,对新业务管理、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管理、表外业务、场外业务等风险管理难度较大的领域列专章加以规范和强化。
二是根据行业变化新增风险管理相关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增加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职责、金融数据安全等内容;对风险偏好及风险指标体系考虑因素、风险偏好及指标决策流程、风险指标管理程序、风险偏好评估要求、子公司风险管理、境外子公司风险管理、同一业务管理机制及具体要求、同一客户管理机制及具体要求、表外业务及场外业务风险管理增加相应的条款,以明确相关领域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基本要求,强化该领域风险管控力度。
三是对风险管理重点条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针对此前行业调研中部分证券公司反馈的落实难点或存疑条款,规范修订稿更加注重细化描述、清晰管理要求、提升指导作用。
具体包括:对风险文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各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责、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新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风险数据治理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提升规范对于行业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性;针对“风险管理职责分工”“子公司风险管理”等行业主要关注的落实难点或存疑条款,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范说明,保障全行业对规范要求的认知一致性,便于不同业务规模或业务特点的证券公司有力落实。
此外,记者了解到,中证协还起草了《证券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指引共四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市场风险管理总体原则;二是明确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环节及要求;三是明确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要求;四是明确市场风险系统及数据管理的要求。
中证协表示,近年来证券行业业务领域不断扩展、复杂程度不断提升。同时,证券行业市场风险管理尚缺少统一、全面、兼具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的规范,对市场风险管理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在此背景下,制定证券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行业指引,对于完善证券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自律规则体系,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管理机制,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