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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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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5 月 17 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0.400美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完成美元购汇之日起3个月内。详情见公司2024-015号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2024-019号公告《关于股份回购事项的补充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7.01万股,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2024-020号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2024年9月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57.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3%,回购最高价格0.298美元/股,回购最低价格0.124美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9.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2.04万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5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情见公司的2024-012号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357.82万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可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进行出售的,未出售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