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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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
中秋节前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13日起暂停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照常办理。

2)2024年9月18日起(含2024年9月1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本基金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如超过1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八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超短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61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61元;嘉实超短债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43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43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超短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7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5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9月11日、9月12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

非直销销售机构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12日起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实施限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赎回等业务。恢复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关于本基金投资限额业务的其他限制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7日发布的《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在非直销销售

机构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12日起对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限额调整为:机构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实施限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赎回等业务。恢复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关于本基金投资限额业务的其他限制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7月8日发布的《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转入、定投)业务的公告》、2023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及2023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十一(二)“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等约定,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无约定分红比例。(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6300元;嘉实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63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9月11日、9月12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