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5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皓宸医疗,证券代码:002622)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资金交易存在受限,对其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将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鉴于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请求确认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的函》无效一案尚未做出生效判决,截至目前,公司控制权事项尚未最终确定。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部分银行借款纠纷事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新增资金冻结情形,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当前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数量为15个,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因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事项,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余额合计1,563,783.1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6%;已被司法划转的金额合计2,532,234.3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9%。

二、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查封冻结原因主要系由于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部分银行借款纠纷,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执行裁定文号(2023)京01执847号)。目前,公司仍在积极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探讨通过展期、分批还款、融资置换的可行性,以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被冻结事宜。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分别通过控股公司广东德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电气”)开展口腔医疗服务业务、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因本次永大电气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永大电气部分资金交易存在受限,对其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将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鉴于永大电气2023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01%,且永大电气目前尚能保持经营和管理活动,因此公司暂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尚不排除后续其他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司法冻结处置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继续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和大股东加强沟通,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及资产被查封冻结事宜,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