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
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4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
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刘壮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壮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5%减少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刘壮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各司法拍卖受让人均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刘壮超先生持有的7,392,00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 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王灯城”竞得松发股份1,478,400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4临-041)。
近日,公司获悉上述司法拍卖的1,478,400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壮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5%减少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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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刘壮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壮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5%减少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壮超先生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松发股份
股票代码:6032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壮超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金碧庄西区14栋703房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金碧庄西区14栋703房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松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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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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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壮超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系因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变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9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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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松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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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松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壮超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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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 如为自然人) 姓名:刘壮超
日期: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