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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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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告编号:临2024-048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履行稳定股价的有关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计划自2023年12月28日起12个月内择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 本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能建集团书面通知,截至2024年9月11日,中国能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24,888,5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0.06%,累计增持金额50,000,109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目标,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已实施完毕。中国能建集团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发展态势和本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根据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再行研究制定其他必要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截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能建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8,107,684,022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3.43%;持有本公司578,884,000股H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9%;通过全资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98,542,651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24%。综上,中国能建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18,785,110,67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5.0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国能建集团计划自2023年12月28日起12个月内根据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种类为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在本次增持计划下,截至2024年9月11日,中国能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24,888,5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0.06%,累计增持金额50,000,109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目标,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实施后,截至2024年9月11日,中国能建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8,132,572,522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3.49%;持有本公司578,884,000股H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9%;通过全资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98,542,651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24%。综上,中国能建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18,809,999,17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5.12%。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中国能建集团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内幕交易禁止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主要是中国能建集团积极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中国能建集团表示未来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发展态势和本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根据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再行研究其他必要措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本公告日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