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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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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西小虹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西小虹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西小虹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西小虹先生的离任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西小虹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小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西小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宋德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德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相关人员简历

宋德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团委书记、工程师,交通部赴四川讲师团副团长,交通部水运司集装箱处副处长、处长,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交通部水运研究所副所长,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司长,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兼任部台办主任),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业务总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资委物流大数据平台筹备工作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德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6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上述提案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2日、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9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俊雅、刘逊

联系电话:(0755)26853551

联系传真:(0755)26694227

电子邮箱:nskg@xnskg.cn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4,投票简称:南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