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
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343,134,0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0%。本次解押股份为17,11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99%,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再质押的股份数合计18,42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5.37%,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前述手续办理后,其累计质押股份为171,56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
●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9,662,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3%;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办理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为171,56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4.19 %,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控股股东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质押情形。
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46,208,651股,占比数均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数、控股股东持股数为基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福达集团关于办理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2022年9月6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940,000股股份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质押期限至2023年9月2日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2023年9月12日,福达集团办理了上述29,940,000 股股份质押到期解押及再质押手续。其中,12,830,000股股份质押期限至2026年8月30日止、8,555,000股股份质押期限至2023年9月5日止、8,555,000股股份质押期限至2024年9月8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3、2024年9月4日,福达集团办理了上述12,830,000股股份质押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将其中合计11,520,000股股份(分两笔6,910,000股、 4,610,000股)办理的继续质押手续,质押期限均为2027年9月3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近日,福达集团分别办理了上述8,555,000股(质押期限至2023年9月5日止)、8,555,000股(质押期限至2024年9月8日止)合计17,110,000股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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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17,110,000股继续质押给兴业银行。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福达集团办理了18,420,000股股份(含上述17,110,000股及新增加的1,310,000股)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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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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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
1、福达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1,38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的26.63 %,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 %,对应融资余额20,177.12万元。未来一年到期(不含前述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与经营收入等。
2、福达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目前的质押情况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福达集团将在质押到期前,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做好合理还款安排。目前质押公司股票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福达集团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起通过公司内网发布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姓名、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在公示期间内,凡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以邮件、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公示栏;
(4)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