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监事侯露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侯露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简历
侯露婷:女,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外派财务专员,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担任公司采购部包材采购专员;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采购部原料采购专员,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原料评价工程师,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价格评审副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价格评审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高级价格评审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侯露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露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侯露婷女士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侯露婷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侯军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侯军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侯军呈先生、马冬明先生、葛伟军先生,其中侯军呈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马冬明先生、葛伟军先生、侯军呈先生,其中马冬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葛伟军先生、马冬明先生、金衍华先生,其中葛伟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葛伟军先生、马冬明先生、侯亚孟先生,其中葛伟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侯亚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衍华先生为副总经理,王莉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小燕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其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王莉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王莉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简历
侯军呈: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清华大学化妆品行业渠道建设高级研修班结业。2022年4月起至今担任湖州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曾就职于义乌市燎原日化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至今在公司及前身就职,2007年9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及其前身董事长。现兼任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创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乐清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韩娜化妆品株式会社内部董事兼代表理事、悦芙媞(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悦芙媞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秘境思语(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珀莱雅(海南)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珀莱雅(浙江)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化妆品产业(湖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甬新欧(宁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筑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侯军呈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军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739,037股。侯军呈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侯军呈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亚孟:男,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起就职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电商部,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海南檬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彩棠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PROYA BEAUTY MALAYSIA SDN. BHD.董事。
侯亚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方爱琴女士的子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亚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侯亚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董事、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侯亚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衍华: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曾就职于浙江三门化肥厂、浙江英博雁荡山啤酒有限公司、浙江英博金华啤酒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2年8月在公司及前身担任湖州工厂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韩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优资莱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创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杭州珀莱雅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牛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万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比优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仲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珀莱雅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可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彩棠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可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万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仲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青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撸小铁健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一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维洛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欧蜜思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株式会社オー?アンド?アール董事、宁波嘻柚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珀莱雅(海南)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悦芙媞株式会社公司理事、徐州莱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圣歌兰(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汤愈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珀莱雅(浙江)化妆品有限公司经理、杭州科瑞肤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可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省莱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惊蛰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格珞芮斯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金衍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衍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862股。金衍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董事、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金衍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冬明: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处长,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冬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冬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马冬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葛伟军: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学士、剑桥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九州大学大学院法学府法学博士,法学教授。曾就职于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星韵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6年2月至2021年12月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校法律顾问。2022年1月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学院专职教师(教授),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司法智库学会商事研究分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文化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
葛伟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葛伟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选举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葛伟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 莉:女,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 ),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英国资深注册财务会计师(FFA)。曾任广州鹰泰数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美国CELLSTAR(蜂星电讯)财务代表,上海锐力体育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南京边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卓尚服饰(杭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王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651股。王莉女士不存在不得被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王莉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小燕: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浙江娅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第六空间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至今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身就职,历任企划主管、媒体采购副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小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小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800股。王小燕女士不存在不得被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王小燕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金衍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王慈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