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70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2024年6月17日,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宜化”)在湖北省宜昌市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的框架合作协议书》(简称“《合作协议》”),以加强氟硅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共同推动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建设。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湖北宜化为进一步落实《合作协议》,合资设立湖北氟硅宜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硅宜成新材料”),并共同对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氟化工”)进行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氟硅宜成新材料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湖北宜化签署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书》,双方同意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0万元设立氟硅宜成新材料,其中5,1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认缴,4,900万元注册资本由湖北宜化认缴。氟硅宜成新材料设立完成后,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湖北宜化持有其49%的股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氟硅宜成新材料已完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 名称:湖北氟硅宜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DXBPAR36
3.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李文明
6. 住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5号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宜化氟化工基本情况
宜化氟化工原为湖北宜化全资子公司。根据湖北宜化和公司签署的《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双方同意对宜化氟化工增资扩股,宜化氟化工认缴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其中增加的9,8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认缴,增加的200万元注册资本由湖北宜化认缴。增资完成后,湖北宜化持有宜化氟化工51%的股权,公司持有宜化氟化工49%的股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宜化氟化工已完成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 名称: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C0MD1N9N
3.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邹爽
6. 住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骆家冲村委会二楼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湖北宜化在《合作协议》框架内深化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成立合资公司,作为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的子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和公司氟硅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作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湖北氟硅宜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69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现就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4年9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彭超、原秋玉
联系电话:0391-2956992
联系邮箱:dfdzq@dfdchem.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07;投票简称:多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表决,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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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