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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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42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长江路88号梦天家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余静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徐小平先生、夏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管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白志林、杨晓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