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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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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饶捷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7,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27,000万元整,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及上饶捷泰为全资子公司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捷泰”)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办理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合计人民币180,000万元,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约定为准。

公司及上饶捷泰为全资子公司淮安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淮安捷泰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滁州捷泰”)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合计30,000万元整,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公司名称: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19年12月06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4、注册资本:90,2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光伏设备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58,559.93万元,净资产为278,210.5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700,220.49万元,营业利润为83,720.93万元,净利润为83,801.2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系:上饶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上饶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2:

1、公司名称: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2年10月13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16,851.56万元,净资产为154,752.0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97,591.60万元,营业利润为2,176.19万元,净利润为4,337.6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系:淮安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淮安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3:

1、公司名称: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1年12月14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18号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39,198.43万元,净资产为254,692.7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178,573.46万元,营业利润为134,811.92万元,净利润为119,353.0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9、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饶捷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7,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27,000万元整,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及上饶捷泰为淮安捷泰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办理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合计人民币180,000万元,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约定为准。

公司及上饶捷泰为淮安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为淮安捷泰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为滁州捷泰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合计30,000万元整,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0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1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彤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5人,代表股份54,253,6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1,982,6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3人,代表股份2,270,9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3人,代表股份2,270,9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3人,代表股份2,270,9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29,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0%;反对121,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1%;弃权1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31%;反对121,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4%;弃权1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4%。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2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9%;反对119,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1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89%;反对119,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66%;弃权1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5%。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慧、胡宝花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