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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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4-077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寓股份”)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将按流程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工作,但后续仍存在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未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

公司本次重整或预重整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由于公司的资本公积不足以涵盖用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所需要的转增注册资本金额,需要在后续的重组方案中以合法方式增加资本公积或采用其他合法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等方案是否可以最后实施并获得重整管理人、重整投资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批准,或者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情况概述

2024年6月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京01破申67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4年7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北京一中院于2024年7月17日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2024年7月19日,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6日,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和《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再次延期的公告》。2024年9月13日,通过现场方式进行了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确定工作。

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经过本次招募和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如进入重整程序后将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二、本次确定重整投资人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北京一中院于2024年6月7日决定对嘉寓股份启动预重整,并于2024年7月17日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嘉寓股份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年7月19日,为顺利推进嘉寓股份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及相关法律规定发布了《嘉寓控股股份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开招募嘉寓股份重整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和《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再次延期的公告》。现已完成相关招募和遴选工作,确定了中选的重整投资人,临时管理人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招募期间,有6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并缴纳了报名保证金,2家意向投资人,即北京道荣合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京津冀合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2024年9月13日,临时管理人按照《公告》等规定,在北京一中院的指导、监督下开展了现场遴选工作。遴选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的适格性、提交的报名材料的完整性、重整投资方案的规范性等内容进行了审查。经遴选,现确定北京道荣合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中选的重整投资人。

后续,临时管理人将另行组织公司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协商、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三、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后续存在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未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

2.公司本次重整或预重整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由于公司的资本公积不足以涵盖用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所需要的转增注册资本金额,需要在后续的重组方案中以合法方式增加资本公积或采用其他合法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等方案是否可以最后实施并获得重整管理人、重整投资人、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批准,或者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3.北京一中院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前,须由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支持上市公司进行重整的函件,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目前面临短期资金较为紧张的局面,生产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与挑战,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5.2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净资产-14.84亿元,未分配利润为-23.96亿元。

5.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公司2023年年度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4.1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7.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8.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