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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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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自主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询价公告》、《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是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44年。存续期限届满后,可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延期方案,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将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请在深交所上市并开通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问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白基金份额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可直接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也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深交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常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基础设施基金的特有风险及基金投资的其他风险。其中:(1)基础设施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物流行业的风险(宏观环境改变带来的行业风险、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行业竞争的风险、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项目周边便利设施、交通条件等发生变化的风险等),基础设施基金的结构及投资属性带来的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下跌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购买项目公司股权之交易未能完成的风险、吸收合并未及时完成或最终未完成导致收益降低的风险、项目公司可能存在的税务、或有事项等风险、实际分配金额低于预测的基金可供分配金额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估值与公允价值出现偏差的风险、基金份额净值披露频率较低的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的风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风险(租赁相关的风险、租约集中到期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入波动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和维修相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波动风险、基础设施基金利益冲突与关联交易风险、未进行租约备案的风险、基础设施资产投保金额不足的风险、处置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风险、土地使用权续期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等),以及其他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特别风险(基金发售失败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风险)(2)其他一般性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证券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