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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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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8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9月13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振腾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拟向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4,60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山东罗欣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且山东罗欣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9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9月13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宋良伟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0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业务顺利开展,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拟向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4,60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9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罗庄支行”)在临沂市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山东罗欣向工商银行罗庄支行申请人民币14,6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6,09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

法定代表人:刘振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58705037

经营范围:生产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药品、医药原料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药品、医药原料的研制、开发。(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罗欣99.65%股权。

山东罗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山东罗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2、保证人: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被保证的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合同生效: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少数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山东罗欣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且山东罗欣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6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6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842.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