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4-05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等12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6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2年。
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能达”)、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技术服务”)、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能达通信”)、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萨特”)、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天海”)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海能达通信以名下编号为深房地字第6000585547号的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若后续上述房产产权发生变动,将由新的产权所有者以该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时,将自动撤销此次深圳海能达通信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的抵押担保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3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181,607.9691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无线电通讯器材软件的技术开发;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开发、销售数码产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不含限制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手机、通讯类产品、电子类产品、执法记录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技术服务、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最新的信用等级为AA-。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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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被担保方单体数据,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海能达技术服务、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海能达通信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00万元(本数据不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人民币64,933.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1.0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