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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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17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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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0,643,920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230,216股,该等回购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413,70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章旭健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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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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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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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江昱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