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3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26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9日(星期四) 至09月2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chinaacryl.com进行提问。说明会上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26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26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朱学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常俊先生
财务总监:冯莉女士
独立董事:高烨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26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9日(星期四) 至09月2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chinaacry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常俊
电话:0510-88263255
邮箱:zq@chinaacry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35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学军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窦红静为视频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常俊先生、财务负责人冯莉女士、副总经理王健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祖智、程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