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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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4-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1日,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8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7.73元/股、最低价为7.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30,8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81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A座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傅元惠女士、董事翁怡诺先生、独立董事顾国建先生、独立董事刘京建先生、独立董事魏紫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爱国先生、监事邢洪波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周承生先生、财务总监姜文霞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慧、刘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