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优先股挂牌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4-074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优先股挂牌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47
● 优先股简称:九州优
● 每股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 发行价格:人民币壹佰元
● 本次挂牌总股数:1,790万股
● 挂牌日(转让起始日):2024年9月24日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概况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9月22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意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意提交证监会注册。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2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申请。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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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结果
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共7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优先股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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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情况及优先股登记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事项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13日出具的《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0100026号),截至2024年8月13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亿玖仟万元整),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096,226.42元后,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771,903,773.58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亿柒仟壹佰玖拾万零叁仟柒佰柒拾叁元伍角捌分)。
2、本次发行优先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证券登记手续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已于2024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二、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符合挂牌转让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2号)、《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本次优先股的发行数量为1,790万股,按票面金额(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股息率为5.00%,发行对象为7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优先股的挂牌转让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优先股挂牌转让的条件。
三、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挂牌转让安排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挂牌转让的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4】2452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于2024年9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有关情况如下:
1、证券简称:九州优
2、证券代码:360047
3、本期挂牌股票数量(万股):1,790
4、挂牌交易所和系统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
5、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挂牌转让的提示事项
本次发行优先股转让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转让。投资者在参与优先股投资前,应详细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相关的业务规则。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后,其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对优先股转让申报进行确认,对导致优先股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转让申报将不予确认。
四、保荐人及其意见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申请转让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优先股申请转让的条件。
五、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申请转让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已依法完成本次发行,发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具备本次申请转让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申请转让符合《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优先股申请转让的条件。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4-073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
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已于2024年9月16日到期届满,根据《九州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2022)两部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0年设立并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2022)已于2021年至2022年内滚动设立并分两期实施(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64)。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后续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等(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74)。
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52、临2021-053)。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九州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2022)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九州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依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70),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5,692,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情况
根据《九州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2024年3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州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9)。
截至2024年9月16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员工)的股票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等方式全部归属至持有人(员工)的个人账户;根据《九州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到期终止。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